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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多跑一次】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档案验收服务指南

  • 时间:2017-06-17 15:10:37 信息来源:县档案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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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码:100116800047079511911330327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档案验收服务指南

     

    苍南县档案局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档案验收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档案验收事项的申请和办理。

    适用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1、国家经委 国家建委 国家科委 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第七条 各单位在对每一项科研成果、产品试制、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进行鉴定、验收的时候,要有科技档案部门参加,对应当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加以验收。

    2、国家档案局 国家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第二条第一款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第六条 项目档案验收的组织……(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央主管部门(含中央管理企业,下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由中央主管部门档案机构、省级档案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档案的验收,验收结果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四、受理机关

    苍南县档案局

    五、决定机关

    苍南县档案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目录

    事项

    1

    申请验收的档案属于在苍南范围内的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 与省投资主管部门项目验收权同步下放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

    2

    申请档案验收的项目应具备:

    (一)项目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或使用的需要;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
    (二)基本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并按规定做好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和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
    (三)属于重点建设项目的,按《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备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了项目档案登记备份工作。
    (四)有符合档案安全管理要求的库房和装具。

    涉密项目线下审批。

    八、禁止性要求

    经对申请材料内容的实质性审查,申请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1、申请验收的档案不属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档案;

    2、申请验收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不具备要求的验收条件;

     3、申请验收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档案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整理。

    九、申请材料目录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表1 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套)

    复印件(份/套)

    纸质/电子版

    是否必要,何种情况需提供

    1.项目档案验收申请书

    A4纸,加盖单位公章

    1

    0

    纸质或经签名认证电子文件

    必要

    2.提供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受委托人、办理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受委托人、办理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

    1

    纸质

    非必要,委托他人办理时需要

    3. 项目批准文件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0

    1

    纸质

    容缺后补,现场验收前提交

    4. 项目档案编制情况报告

    提交电子文件

    0

    0

    电子文件

    必要

    5. 项目档案目录

    提交电子文件

    0

    0

    电子文件

    必要

    十、申请接收

    现场受理: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61号档案局一楼 监督指导科

    网上受理:

    联系电话:0577-68712569

    传真:0577-64772819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现场验收—发放验收意见

    十二、办结时限

    1.       受理时限: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整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若有上述情况,则取件时间顺延)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十五、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行政相对人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行政相对人义务、

    1、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及时补送行政审查机构依法要求补正的材料;

    3、配合行政审查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信息。

    十六、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68712569

    十七、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68712566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www.zjzwfw.gov.cn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61号苍南市档案局1楼监督指导科  电话:68712569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附录1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档案验收办理流程图

     

     

    附录2

    项目档案验收申请书

     

    一、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项目法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其他有效单位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二、申请事项

    □省、□市、□县(市、区)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档案验收

    □其他项目的档案验收

    三、申请内容和条件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项目主管机关

    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组织机关或备案机关

    项目总投资

    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计划竣工验收时间

    计划档案验收时间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主要施工单位

    主要监理单位

    项目档案数量

    档案库房面积

    四、申请单位自检意见

    该项目已建成并具备运行条件,项目档案已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进行编制,达到了档案验收的要求。

    五、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载体形式

    1

    项目档案验收申请书

    □纸质  □电子版

    2

    授权委托书

    □纸质  □电子版

    3

    项目初步设计(资金)批复复印件

    □纸质  □电子版

    4

    项目档案编制情况报告

    □纸质  □电子版

    5

    项目档案目录

    □纸质  □电子版

    注:项目初步设计(资金)批复文件已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办件库的,只需提供文件编号。

    六、申请单位承诺

    我单位知晓申请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提交虚假材料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档案验收申请书(示范文本)

     

    一、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项目法人单位

    ××××××建设工程指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其他有效单位代码

    9133**************

    法定代表人

    张××

    地址

    浙江省苍南县××路××号

    邮编

    325800

    联系人

    李×××××

    联系电话

    0577-6871****××

    手机

    138066*****

    二、申请事项

    □省、□市、□县(市、区)级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档案验收

    □其他项目的档案验收

    三、申请内容和条件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

    2016-330000-45-02-×××××-000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县发改委

    项目主管机关

    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的组织机关或备案机关

    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总投资

    8000万

    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

    4800万

    开工日期

    2013.06.18

    完工日期

    2015.07.28

    计划竣工验收时间

    2017.03

    计划档案验收时间

    2016.12

    建设单位

    ××××××建设工程指挥部

    设计单位

    ××××××设计研究院

    主要施工单位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监理单位

    ××××××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档案数量

    560卷

    档案库房面积

    50平方米

    四、申请单位自检意见

    该项目已建成并具备运行条件,项目档案已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进行编制,达到了档案验收的要求。

    五、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载体形式

    1

    项目档案验收申请书

    ☑纸质  ☑电子版

    2

    授权委托书

    ☑纸质  ☑电子版

    3

    项目初步设计(资金)批复复印件

    ☑纸质  ☑电子版

    4

    项目档案编制情况报告

    ☑纸质  ☑电子版

    5

    项目档案目录

    ☑纸质  ☑电子版

    注:项目初步设计(资金)批复文件已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办件库的,只需提供文件编号。

    六、申请单位承诺

    我单位知晓申请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提交虚假材料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真实。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日期:2017年3月1 日

     

    附录3 常见错误示例

    1、申请表内容未填全。(参照申请表示例表格)

     

    附录4 常见问题解答

      1、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可以,带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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